好消息!巴中低保标准又上调啦!快来看看涨了多少~

6月4日,巴中市政府四届第66次常务会议召开,会议原则通过《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请示》。

根据《请示》,巴中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从460元/月调整到500元/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3300元/年(275元/月)调整到3720元/年(310元/月),调整后的新标准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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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低保标准调整情况(2014-2018)

☞ 2014年:2014年7月1日起,城市低保提高至350元/月,农村低保提高至2220元/年。

☞ 2015年:2015年7月1日起,城市低保提高至400元/月,农村低保提高至2880元/年。

☞ 2016年:2016年7月1日,城市低保提高至420元/月,农村低保提高至3180元/年。

☞ 2017年:2017年1月1日,城市低保提高至460元/月,农村低保提高至3300元/年。

☞ 2018年:经市政府四届第66次常务会议通过,拟将巴中市城市低保提高至500元/月,农村低保提高至3720元/年,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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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民政局加大低保救助力度,对低保对象中的特殊困难群体实施分类调节补助。分类调节补助的对象为低保对象中重特大疾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困境儿童、在校大学生、70岁以上老人。

补助标准为在最低生活补助标准基础上大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困境儿童150元/月、在读大学生80元/月、70岁以上老人5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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