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通江17名干部违纪相继被通报

25日,通江县纪委、通江县监察委员会通报了今年查处的扶贫领域违纪案件情况。

2015年至2016年,王本诗任三合乡尖山坪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违反廉洁纪律,在争取村联网路 项目、“一事一议”项目中给从事公务的人员赠送礼金;违反群众纪律,套取村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用于村阵地建设和村集体开支。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15 年,吴军在胜利乡农业服务站林业岗位 工作期间,违反工作纪律,在验收该乡瓦窑坪村扶 贫项目时,未认真履行职责,导致扶贫资金没有按 照相关要求使用。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2014 年,刘江在瓦室镇农业综合服务站林业 岗位工作期间,违反工作纪律,在核实瓦室镇各 村社申报公益林补助资金相关资料中,未认真履 行职责,导致瓦室镇部分村社套取公益林补助资 金用于村社集体开支等。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2016 年,王永东任双泉乡清溪村党支部书记 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在实施村道水泥路 项目中,违规确定施工队伍;在实施硬化公路工程 中,未按合同规定收取施工方履约保证金、未完善 合同,未加强监管,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等。给予 其党内警告处分。

2014 年至2016 年,李永旭任铁佛镇印合寨村 党支部书记期间,违反群众纪律,在扶贫工作中审 核把关不严,导致贫困户申报对象不精准,部分农 户重复享受危房改造和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等。给 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2013 年至2015 年,李秀贵任沙溪镇苏坪村7 社社长期间,违反群众纪律,克扣群众公益林补助 资金用于社集体开支;违反廉洁纪律,套取地力保 护补贴资金用于个人日常开支等。给予其党内警 告处分。

2008 年至2017 年,赵久良任原杨柏乡盘龙山村村主任、文书期间,违反廉洁纪律,克扣群众地震维修资金、公益林补助资金归个人使用;违反国 家法律法规规定,虚报冒领粮种补贴资金归个人 使用。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2011 年至2016 年,闫守勇任原杨柏乡盘龙山村村文书、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违反群众纪律,克 扣群众公益林补助资金归个人使用;违反国家法 律法规规定,虚报冒领粮种补贴资金归个人使 用。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2005 年至2017 年,闫茂生任原杨柏乡盘龙山村党支部书记、四社社长期间,违反廉洁纪律,克扣 群众低保资金、公益林补助资金归个人使用;违反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虚报冒领粮种补贴资金、退耕 还林资金等归个人使用。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2014 年至2017 年,丁元昌任三溪乡桅杆坪村村文书和村主任期间,弄虚作假,套取农业保 险资金用于村集体开支和个人、家庭日常开 支。给予 其党内警告处分。

就在之前的23日,通江县纪委、监察委在官网通报了5月查处违纪案件情况。

2009年至2015年,苟于江任通江县澌波乡庙沟村村主任、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违反廉洁纪律,将收取群众的建房管理费用于购买摩托车归个人使用;违反群众纪律,侵占群众财物;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套取村公益林补助资金用于村集体开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通江县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13年至2017年,通江县松溪乡杜家坪村党支部书记杜平、村文书杜孝贵违反群众纪律,导致该村部分不符合流转条件的山林被流转,且部分流转资金无法兑现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通江县纪委分别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2012年至2017年,张自富任通江县原龙凤场乡量州坝村委员、文书、计生专干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开支接待费用;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在村集体资金中报销其年度考核所扣工资;违反群众纪律,未正确履行文书职责,导致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不公开。通江县龙凤场镇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2013年至2014年,王敏任通江县三合乡马三垭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所送礼金;在争取“一事一议”项目中给从事公务的人员赠送礼金。通江县三合乡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2015至2016年,王小成任通江县三合乡尖山坪村计生专干、文书期间,违反廉洁纪律,在争取村联网路建设、“一事一议”项目中给从事公务的人员赠送礼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参与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用于村阵地建设和村内其他支出。通江县三合乡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2016年,陆海任通江县铁佛镇陆家山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违反群众纪律,违规将不符合条件的亲属纳入易地扶贫搬迁户上报并进行资金申请,造成不良社会影响。通江县铁佛镇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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