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贪污、受贿,南江县政协原副主席蒋辉章被提起公诉!

巴中市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消息,日前,由巴州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南江县委员会原副主席蒋辉章涉嫌贪污、受贿一案,经巴中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后,依法向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06fb58a5-cc39-4264-b421-1955c52f0534.jpg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被告人蒋辉章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并听取了被告人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巴中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11年底至2012年初,被告人蒋辉章利用担任南江县交通运输局局长的职务便利,多次利用下属单位负责人,采取虚列支出的方式套取公款,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之规定。

2004年以来,被告人蒋辉章分别利用其担任南江县粮食局局长、南江县交通局局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本人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八条、第三百八十三条之规定。

上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在贪污罪共同犯罪中,被告人蒋辉章起主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系主犯。被告人蒋辉章犯数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之规定,应当数罪并罚。

推荐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