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4月起集中开展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整治

为进一步加强摩托车、电动车交通管理,依法打击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有效遏制交通事故多发高发态势,我市自4月起集中开展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

  ■整治7类违法行为

“师傅你好,请你下车。”4月12日下午,在巴城江北大道巴中三中路口处执勤民警拦下了一辆从白云台方向行驶过来、未按照非机动车辆道路行驶的电动车。

民警询问该驾驶员:“你知道电动车应该走哪条道不?”驾驶人说知道,但非机动车道有行人,道路不如机动车道宽敞,因此选择了在机动车道上行驶。

在记者蹲守的10余分钟里,就有近10辆摩托车、电动车违规,大部分是未按非机动车道行驶及违规载人。

为依法打击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记者从市交警支队了解到,以下7类违法行为将被整治:

  1、无牌上路行驶;

  2、驾驶拼装、报废及非法改装摩托车(赛摩);

  3、未按规定安装车辆号牌;

  4、未定期年检或驾驶报废摩托车上路的;

  5、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不按规定载人的;

  6、摩托车、电动车加装遮阳(雨)棚;

7、无证驾驶、闯红灯,逆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飙车或追逐竞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电动车为图方便随意行驶

电动车因车身小,便于穿梭大街小巷,因此成了市民出行最普遍的交通工具。但不少电动车驾驶员为了图方便,甚至直接冲上人行道逆行,还一路按喇叭迫使行人让道;出现“无视交通信号灯”等情况,大多也是电动车。

市民邓先生告诉记者,自己上下班时间最怕电动车和摩托车随意穿梭于机动车之间。

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一中队中队长马鹏告诉记者:“此次整治的重中之重是电动车非法载人,其次是不按交通规则行驶、闯红灯的电动车。希望通过整治,加强驾驶员们的交通安全意识,净化城市道路交通秩序。”

 ■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整治

因为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使得电动车违法现象普遍,交警执法也相对困难,而电动车登记、注册、驾驶的随意性成为其管理较为薄弱的部分。

12日下午3时左右,在巴城老江北路口,记者看到,执勤民警正在对摩托车、电动车非法安装的遮阳(雨)棚进行拆除。据民警沈经念介绍,目前在该路口已经拆除遮阳棚100余个。被拆除遮阳棚的杨女士表示,为了安全,以后再也不会安装了。

据了解,在全市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整治过程中,交警部门将对违法上路行驶的摩托车、电动车以及强行冲关、拒绝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等情况,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配套法律作出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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