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守住城市安全红线

随着我国城市化发展速度加快,全国各大城市人口、功能和规模急剧扩张,为我国城市公共安全管理带来了极大的挑战。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促进建立以安全生产为基础的综合性、全方位、系统化的城市安全发展体系,全面提高城市安全保障水平。根据《意见》,到2020年,将建成一批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的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到2035年,将建成与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相适应的安全发展城市;持续推进形成系统性、现代化的城市安全保障体系,加快建成以中心城区为基础,带动周边、辐射县乡、惠及民生的安全发展型城市。

  《意见》是转型期城市安全发展的一个指导性文件,具有重要意义,安全发展理应成为城市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公共安全建设对于构建和谐社会,推动全面小康建设,乃至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都具有非常现实和深远的意义。”公共安全,是城市运行和百姓生活的基础,犹如阳光和空气,大家或许“受益而不觉”,但绝对“失之则难存”。城市安全是典型的公共安全,它以公众的健康、生命和财产免遭损害为目的,以法制化和社会化的防控方式,把各种威胁始终控制在某种最低限度,并尽可能保持公共生活的正常秩序。

  安全是城市发展的基石。衡量一座城市有没有魅力、有多少潜力,不能只看大楼高不高、马路宽不宽、广场大不大,不能仅仅关注空气新不新鲜、公共服务健不健全,更应该优先关注安全有无保障。如果城市不注重安全建设,城市生活会变得非常“凶险”。在一个“危险的城市”中,上有密集的高楼坠物之忧,下有无处不在的井盖踏空坠井之患,行有横冲直撞的机动车之恶,吃有非法添加剂之乱……从全球城市发展史上看,那些为不注重城市安全而付出惨痛代价的教训比比皆是。

  过去几年间,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城镇化水平持续提高。数据显示,到2016年,我国城市数量已达657个。然而放眼国内外,城市安全风险造成的问题都很严峻,城市安全事故不断出现,不仅对人民生命和财产带来了极大风险,也暴露出我国城市安全管理方面的缺陷。

  城市安全建设中,见证了诸多令人心痛的教训。这些,无疑为城市安全敲响了警钟。城市里,每一起安全事故,都是一次对矛盾问题的粗暴呈现。安全事故是最好的反面教材,痛定思痛、举一反三、补齐短板,是提高城市治理水平的重要途径。

  城市要发展,“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是一条红线,是时时刻刻要绷紧的一根弦。特别是在推进城市化的进程中,在城市化进程取得重大成绩的时候,越要有如履薄冰的谨慎,越要有居安思危的忧患,越要重视安全发展。城市化进程中要避免犯战略性、颠覆性错误,避免发生重特大安全问题,必须做到“备预不虞”,以安全发展为现代城市护航。

  城市安全是改革开放、创新发展的基础,是最大的民生。城市安全发展绝不是某个方面的安全发展,而要建立起以安全生产为基础的综合性、全方位、系统化的城市安全发展体系,全面提高城市安全保障水平。要坚持源头治理,以消除各种安全隐患为基点,以建设安全城市为己任,把安全工作落实到城市工作和城市发展各个环节各个领域,真正让城市更安全、社会更和谐、人民更幸福。

  随着我国城市化发展速度加快,全国各大城市人口、功能和规模急剧扩张,为我国城市公共安全管理带来了极大的挑战。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促进建立以安全生产为基础的综合性、全方位、系统化的城市安全发展体系,全面提高城市安全保障水平。根据《意见》,到2020年,将建成一批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的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到2035年,将建成与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相适应的安全发展城市;持续推进形成系统性、现代化的城市安全保障体系,加快建成以中心城区为基础,带动周边、辐射县乡、惠及民生的安全发展型城市。

  《意见》是转型期城市安全发展的一个指导性文件,具有重要意义,安全发展理应成为城市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公共安全建设对于构建和谐社会,推动全面小康建设,乃至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都具有非常现实和深远的意义。”公共安全,是城市运行和百姓生活的基础,犹如阳光和空气,大家或许“受益而不觉”,但绝对“失之则难存”。城市安全是典型的公共安全,它以公众的健康、生命和财产免遭损害为目的,以法制化和社会化的防控方式,把各种威胁始终控制在某种最低限度,并尽可能保持公共生活的正常秩序。

  安全是城市发展的基石。衡量一座城市有没有魅力、有多少潜力,不能只看大楼高不高、马路宽不宽、广场大不大,不能仅仅关注空气新不新鲜、公共服务健不健全,更应该优先关注安全有无保障。如果城市不注重安全建设,城市生活会变得非常“凶险”。在一个“危险的城市”中,上有密集的高楼坠物之忧,下有无处不在的井盖踏空坠井之患,行有横冲直撞的机动车之恶,吃有非法添加剂之乱……从全球城市发展史上看,那些为不注重城市安全而付出惨痛代价的教训比比皆是。

  过去几年间,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城镇化水平持续提高。数据显示,到2016年,我国城市数量已达657个。然而放眼国内外,城市安全风险造成的问题都很严峻,城市安全事故不断出现,不仅对人民生命和财产带来了极大风险,也暴露出我国城市安全管理方面的缺陷。

  城市安全建设中,见证了诸多令人心痛的教训。这些,无疑为城市安全敲响了警钟。城市里,每一起安全事故,都是一次对矛盾问题的粗暴呈现。安全事故是最好的反面教材,痛定思痛、举一反三、补齐短板,是提高城市治理水平的重要途径。

  城市要发展,“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是一条红线,是时时刻刻要绷紧的一根弦。特别是在推进城市化的进程中,在城市化进程取得重大成绩的时候,越要有如履薄冰的谨慎,越要有居安思危的忧患,越要重视安全发展。城市化进程中要避免犯战略性、颠覆性错误,避免发生重特大安全问题,必须做到“备预不虞”,以安全发展为现代城市护航。

  城市安全是改革开放、创新发展的基础,是最大的民生。城市安全发展绝不是某个方面的安全发展,而要建立起以安全生产为基础的综合性、全方位、系统化的城市安全发展体系,全面提高城市安全保障水平。要坚持源头治理,以消除各种安全隐患为基点,以建设安全城市为己任,把安全工作落实到城市工作和城市发展各个环节各个领域,真正让城市更安全、社会更和谐、人民更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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