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齐同志被追授为“全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1月12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何齐同志,因其先进事迹,被中共巴中市委追授为“全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2017年11月23日,何齐同志在工作中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不幸逝世,年仅50岁。从事司法工作30年来,他始终把一腔热血倾注于对司法公正的不懈追求,把壮美青春无私奉献给毕生挚爱的审判事业。他始终保持恪尽职守、创新作为的敬业精神,为规范立案工作,制订了《当事人诉讼风险提示书》《申诉审查听证程序》等一批法律文书样式,作为范本在全市法院系统推广使用。他始终践行公道正派、公正司法的职业操守,坚持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30年法官生涯参与审理、执行案件近2000件,处理信访案件近100件,用公心换得民心,赢得当事人的认同。他始终恪守清正廉洁、无私奉献的公仆本色,甘于清贫、乐于奉献,长期带病坚持工作,直至生命最后一刻仍然牵挂手中的案件。他用生命书写忠诚、用行动践行誓言,充分彰显了新时代一个共产党员的先进本色。

为激励广大共产党员坚定信念、牢记宗旨、改革创新、锐意进取,在加快建设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示范区中争做合格党员、争当干事先锋,市委决定,追授何齐同志“全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全市广大党员要以何齐同志为榜样,学习他立场坚定、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学习他恪尽职守、创新作为的敬业精神;学习他公道正派、一心为民的职业操守;学习他清正廉洁、无私奉献的公仆本色。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何齐同志先进事迹纳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党员以先进典型为榜样,见贤思齐、创先争优,为加快建设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示范区、奋力走出秦巴山区脱贫攻坚绿色发展新路子再立新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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