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获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2921万元

日前,省财政厅、民政厅下发《关于下达2017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的通知》,下拨我市2017年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2921万元。其中,巴州区548万元、恩阳区513万元、巴中经开区27万元、南江县514万元、通江县635万元、平昌县684万元,主要用于2017-2018年冬春期间受灾群众口粮、衣被取暖等生活救助,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越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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