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遵守!维护师生安全 巴中有新规

近日,市教育局出台了《巴中市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达标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作为全市学校安全建设的新标准。

八大指标评价校园安全

学校要配备专职保安员

《细则》指出,将根据八大项指标评价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分为学校安全组织体系、安全制度、重点设施安全、教学活动安全、食堂食品安全、卫生安全、交通安全和其他安全。

“八大项指标又细化为87项具体指标,每一项都有全国或全省相关文件的依据,将责任落实到了市级或各县区主要负责的科(股)室。”市教育局学校安全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夏飞龙介绍,《细则》从本月开始实施,将成为全市今后学校安全工作建设的新标准。

其中:

学校师生员工少于100人的至少要配备1名专职保安员;

100人至1000人的学校至少配2名;

超过1000人的学校,每增加500名学生增配1名专职保安员;

寄宿制学校至少配2名专职保安员,在普通学校基础上每增加300名寄宿生增配1名专职保安员。

校园的设施设备

如学生上床要有净高度不低于20厘米的防护栏

防护栏长度不少于床长度的三分之一

幼儿园不得使用双层高架床等。

根据标准“考试”

“成绩”分为三级

据夏飞龙介绍,87项标准都设置了具体分值:

如学校教育未满12周岁的学生不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的学生不骑电动车上下学记3分;

学校建立安全一日常规检查制度、安全事故首遇责任制记2分……

总分为200分。

全市学校将在一段时间内进行安全检查“考试”,得分在180分及以上的评为一级,得分在160分至179分的学校评为二级,得分为140分至159分的为三级。“根据评分评级,可以清楚掌握学校安全风险防范能力。”夏飞龙说,通过分数,可以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前面,减少校园安全事故,维护师生的生命财产等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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