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纪委通报3起违纪案件

据通江县纪委网站消息,近日,通江县纪委、县监察局通报2017年11月违纪案件情况。

△网站截图

一、2000年至2017年,陈家林任东山乡东山村民兵连长、计生专干、村主任期间,违反廉洁纪律,侵占地质灾害避让搬迁补助资金;违规申报并套取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资金。违反群众纪律,违规为他人办理农村低保;村务财务不公开。通江县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2011年至2017年,杨方禹任泥溪镇柏垭口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违反廉洁纪律,接受杨某全请托并收受其所送礼金。违反群众纪律,在办理低保业务中向低保户收取工作经费,用于村集体开支;违规将群众的洪灾维修资金直接抵扣其村道路硬化建设筹资款。通江县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2015年至2016年,王毅在瓦室镇农业综合服务站工作并负责该镇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之便套取政策性农业保险费,全部用于个人及家庭开支。通江县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推荐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