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纪委通报4起典型违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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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南江县纪委通报了4起典型违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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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月至2012年1月,谌玉春任南江县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期间,违反廉洁纪律,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单位礼金、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参与套取交通建设项目资金且部分归个人使用。谌玉春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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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2月至2017年2月,吴凌云任南江金虹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四川南江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南江聚义桃园大酒店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职务期间,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销毁相关证据资料;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他人所送现金,参与虚报债务骗取国家偿债资金、套取国家交通建设专项资金并造成国家资金流失。吴凌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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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月至2017年1月,周辉军任南江县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总工程师、建管股股长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管理服务单位安排的旅游;违反廉洁纪律,违规领取单位福利和收受管理服务对象钱物;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所送财物,套取交通建设专项资金。周辉军受到开除党籍、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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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2月至2017年6月,杨云任南江县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管理服务单位提供的免费旅游;违反工作纪律,落实监督责任不力,导致县交通运输局发生腐败窝案,造成不良影响。杨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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